我們教授呀

目前是世上唯一一種撰稿人

自己辛苦寫的論文

被挑剔了半天

好不容易接受了

還要自己出刊登費

給錢給人家去登出來

供別人參考

 

你能想像作家幹一樣的事嗎?

 

不要懷疑

時間應該也快了

網路跟資訊科技創造了一個複製幾乎免費的世界

所以,原本靠COPY賣錢的知識與內容產業

幾乎都一蹶不振

 

賣唱片的,慘

賣電影的,慘

賣書的,還是慘

剛剛聽一位有經驗的達人表示

(此人竟然是行政院一級機關的處長)

連美日的A片業者都慘得很

 

因為只要一上網

免費的複製

讓知識與內容別想有賣錢的機會

 

寄望靠智慧財產權執法

就像寄望遲鈍的老虎可以打敗敏捷的猴群

老虎來了,猴子走開

老虎走了,猴子又回來了

多請幾隻老虎嗎?

一隻老虎要吃的,抵得過十隻猴子偷吃的

你覺得會划算嗎?

 

所以,當我國每天在談文化創意產業時

都沒有談如何替他們找出新的獲利模式

(其實是有,但是都被罵到臭頭)

 

這些現在被媒體吹捧上了天的文化創意人似乎堅持

他們一定要用以前的方式賺錢

才算是文化創意產業

(舉例來說,一定要花錢買票才能看的才是藝術。不賣票給人看免錢的就算不上)

(耶!這跟我國國科會跟教育部堅持寫洋論文才叫做研究,真是一模一樣!)

基本上,這些呆子只是假設一旦有了好內容

接著靠嚴格執行智財法就可以讓創作者賺錢

如果被盜版,就罵政府罵老百姓

這種看法,我可以理解

也有一定的必要性

但是,我確信,只靠這一招,他們是輸定了

因為他們根本忽略了在今日的網路世界裡

網路猴群的恐怖力量跟養老虎(執法)的巨大成本

 

劉教授在此跟大家打包票

你想靠老法子和嚴厲執法搞文創,一定要有餓肚子的準備

 

還是面對現實吧

其實,能夠發表,我們這些學者是有好處的

讓我們幫忙出,期刊就可以活下去

 

你COPY MP3

我就用它吸引你買更昂貴的演唱會門票

 

你愛看變形金剛

我就置入產品讓你想去買車

 

你們這些Copy  A片的

我...好吧,目前還想不到有合法的方法可以獲利

 

反正重點是

完全寄望靠立法與嚴格執法保護既有模式的獲利

就像跌進泥漿裡

還堅持靠兩隻腳立正站好走出來一樣

 

你是在拿自己性命在開玩笑

 

當這台推土機輕鬆輾過數千片光碟的時候

別忘了,正有數以百萬計的複製版在網路跟壓片工廠被複製出來

請問你準備了幾台推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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